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财务处、教务处
6月26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天津科技大学学分制收费改革听证会在河西校区主楼二会举行。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针对新入学的本科生,我校将改变过去按学年收费的方式,实施学分制收费。我校也成为天津市第一所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
副校长李占勇谈到,去年我校开始正式实施本科生学分制改革,推出了选课制、弹性学制、导师制、学分互认制等一系列新举措,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等起到了促进作用,“学分制收费是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学分制教育改革成功的重要举措。”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学分制收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生按照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不含重修、辅修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科技大学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同时,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四年制本科弹性修业年限为3到6年。对休学创业的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我校“学分制收费”方式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新入学的本科生中推行,2017年及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学年制收费。
“实行学分制收费,将有利于推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提前完成学分课程的学习,为学生创新创业、海外交流学习等创造条件;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满足个性化培养需求。未来,天津将在全市高校逐步推广‘学分制收费’这一新模式。”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摄影:itust学媒中心
新闻主要来源:天津日报